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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1 AGV邊或角
AGV在操作者正常操作位置范圍,以及在正常作業和日常檢查時都不應有造成危險的銳邊或棱角、無毛刺。
1.2AGV未經許可的啟動
AGV應配備一種裝置(如鑰匙、密碼、磁卡),防止在沒有使用該裝置時車輛的啟動。
1.3 AGV蓄電池限位裝置
在以蓄電池為動力的車輛上,應采取措施限制蓄電池在水平方向上移動超過15mm。
1.4 AGV行走部分
車輪與地面接觸的材料應為耐磨軟質材料
1.5 AGV操作部分
1.5.1 AGV操作部分必須提供完整的顯示功能,在運動過程中能夠顯示狀態數據,維護過程中能夠顯示部件參數等;
1.5.2 AGV必須提供脫離通訊網絡的離線自行運動方式,在該種方式下AGV以單機為運行單元,在AGV上進行簡單的人工操作即可沿著設定的路線執行任務。
1.6AGV本體部分
車體是支撐各部件的基礎,設計時應考慮以下內容:
a)各部件安裝穩定可靠,且便于維修。
b)AGV本體覆蓋物應避免可能產生危險的形狀,覆蓋物具有堅固的結構,以防止與其他物品發生碰撞時產生的功能故障。
c)帶有移載裝置時,應明確移載裝置的安裝方式和位置,確保物料在搬運過程中的安全性,必要時應設置防滑落裝置。
d)車體運動時靜電的釋放。
e)主要控制器件的減振。
1.7 AGV控制部分
控制裝置具有防振動的功能,避免行走時產生的振動對設備造成損害或出現功能故障。
1.8 AGV電源
如果選擇充電電池供電的方式,制造商必須根據用戶的輸送時間需求選擇合適的電池及充電設備。
a)采用快速充電的電池,使用在線充電方式,在運行環境中保證一定的充電時間,可進行持續24h的工作。快速充電電池供電的大電流充電與運行平均時間比例應達到1:8;
b)采用免維護慢速充電電池,電池每次充滿電應保證至少連續工作8h
1.9車載控制系統
1.9.1AGV運行模式
運行模式一般應包含手動、半自動、自動模式
a) 手動模式,通過手動控制器來控制自動導引車運行及移載的模式。
b) 半自動模式,在無上位控制系統時,通過車載命令來控制AGV自動運行及移載的模式。
c) 自動模式,通過上位控制系統來控制AGV自動運行及移載的模式。
1.9.2模式選擇
對于僅用于維護或緊急情況的手動控制,在不降低AGV安全的前提下,應提供防止未經授權使用的措施(如軟件使用需要輸入密碼或使用帶鑰匙型式的模式選擇開關)。在運行中如果切換模式,需要導致停機。手動切換到自動,需要復位后才能啟動自動模式,防止剛切換到自動模式下因為誤操作車輛直接啟動。
1.9.3車載控制系統功能
車載控制系統應包含以下基本功能:
a)手動控制:如手動駕駛、手動移載等;
b)自動控制:如自動行駛、自動移載等;
c)人機接口:如參數設置、調試命令等;
d)故障報警;
e)自診斷:如硬件錯誤、軟件錯誤、運行日志等。
1.10 AGV導引系統設計
根據系統的運行環境,確定具體的導引方式。常用的導引方式有電磁導引、磁帶導引、激光導引、光學導引。依據工藝流程和運行路徑設計結果,計算出導引介質(金屬線、磁帶、激光反射板、反光材料等)的數量,并確定其布置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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